您的位置: 首页 >信息公开>业务工作>详细内容
索引号: 052-20191230-00085002 发布机构:
发文日期: 2018-11-13 主题分类: 业务工作
关键词: 困难职工申报

困难职工申报资料要求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11-13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困难职工报送资料要求

 

一、申报原则:

1)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申请对象需经本单位统一公示后,再由基层工会统一申报;

2)基层工会申报时须按困难程度依次排序;

    3)不允许撤户及重复多头申请。

二、申报人员所需的资料:

1)申请困难救助报告

2)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的每一栏,带“*”号必填(家庭成员只填本人、妻子、子女情况),特别是银行卡号及开户行;

3)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内卡复印件,银行卡复印件;

4)相关证明材料(如:近一年的疾病诊断证明、低保证、残疾证复印件等);

5)市级劳模困难职工需提供劳模证复印件。


终审:总工会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